根据《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》第十条第(二)项之规定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一、听证时间2023年12月28日上午9点二、听证地点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检察院二楼公开听证室三、注意事项1. 听证会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,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,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。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12月25日。特此公告
根据《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》第十条第(二)项之规定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听证时间
2023年12月28日上午9点
二、听证地点
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检察院二楼公开听证室
三、注意事项
1. 听证会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,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,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。
特此公告。
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检察院
2023年12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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